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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6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政策总体考虑

为规范和加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创新载体建设、运营和管理,推动创新载体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科学技术局研究起草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

二、政策主要特点

(一)明确参评单位范围

结合工作实际,对现阶段创新载体发展模式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明确参加绩效评价的创新载体运营单位的类别、范围,以及评价指标所涉及的数据均来源。

科学确定评价内容

基于创新载体的功能定位与主要任务,考虑与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衔接,将创新载体总体经济效益、科技创新水平、专业服务能力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以结果为导向,明确创新载体发展方向。

(三)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将绩效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绩效结果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奖优罚劣,进一步引导全区创新载体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三、政策内容简介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分为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结果、有关要求、附则共六章,为客观、公平、公正的开展绩效评价提供制度保障。辖区创新载体运营单位对照评价对象范围参加绩效评价,区科学技术局按照办法的要求,开展数据统计、绩效评价及政策兑现等工作,并综合考察参加绩效评价的创新载体实际发展情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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