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发展,落实园区扶持政策、规范园区运营管理,提升我区人力资源服务综合实力,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近年来产业园建设运营工作实际情况,区人社局研究制定了《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乌经开人社规〔2023〕1号文件形式于2023年9月7日发布施行。
一、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
(一)规范产业园的建设运营及入驻企业管理。产业园自2020年10月启动运营以来,建立并不断优化园区运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但相关管理制度一直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存在,未通过上级政府主管单位按规范流程审批后发布,在产业园运营管理的规范性和效力方面存在缺失。
(二)落实我区扶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经开政办发〔2020〕51号)(见附件1),产业园针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应给予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相关扶持政策仅为原则性条款,政策的兑现和落实需要明确具体的实施操作办法细则。
二、主要内容
产业园管理办法由“总则、企业入驻、企业管理、企业考核、租金扶持实施细则、续约和退租、附则”共7个章节以及入驻申请表等10个附件(附表)组成,对产业园入驻企业的入驻、考核管理、退出全过程,尤其是房租补贴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执行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和约定。
第一章总则内容为包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模式;第二章企业入驻内容为产业园入驻企业范围及分类、入驻流程;第三章入驻企业管理内容为入园企业分类及日常运营管理规范;第四章入驻企业考核内容为入园企业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流程及考核结果应用;第五章租金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是对入驻企业租金补贴政策如何执行的具体规范;第六章续约和退出内容为企业续约和退出机制;第七章附则为其他补充条款。办法包含的10个附件主要是企业入驻、考核、申请房租补贴等必备的表单或合同等。
三、制定依据
(一)国家层面的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见附件2)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末建成30家左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产业、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以及促就业活动等工作。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见附件3)文件提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产业园所在地省、市、区各级政府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房租补贴、培训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
(二)自治区层面的依据
1.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57号)(见附件4)文件提出:支持乌鲁木齐高新区、经开区及霍尔果斯经开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2号)(见附件5)文件提出:产业园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有针对入驻企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
(三)经开区(头屯河区)层面的依据
管委会、区政府2020年11月印发《关于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经开政办发〔2020〕51号)(见附件1),该文件是制定产业园管理办法的核心依据,产业园管理办法是对该文件实施层面的细化和补充。
相关文件:《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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