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信息来源:   【字体:

乌经政发202372

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我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2361号)要求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文件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的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失效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1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予以失效和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 1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20239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