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一)麻风病及结核病防治工作
1.加强麻风病、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利用“1·28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和“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开展麻风病、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举办讲座和培训7次,累计参与活动近900人,共开展义诊咨询活动9次,各咨询点接受现场群众咨询263人次。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
1.碘缺乏病工作
一是碘缺乏病监测。对226名8至10岁儿童及105名孕妇采集尿样、盐样,甲状腺B超筛查200人。
2.包虫病防治及监测工作
(1)对辖区内已进行摸底登记管理的家犬,开展驱虫活动,驱虫率达100%。
(2)加强地方病监测工作。一是对全区重点人群开展包虫病筛查工作。二是加强人群包虫病的辅助筛查,由医院牵头B超筛查,未检出包虫病患者。三是对80份羊肝样本进行检测,未发现内脏感染包虫病情况。四是完成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251份。
3.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0场,其中控烟活动2场,精神卫生活动2场。二是联合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健康直通车9场,悬挂横幅8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线上受益66800余人。三是在“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区疾控中心”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发布各类健康主题宣传148篇、视频22条,累计阅读量近20000人。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
1.禽流感监测工作。对农贸市场、鸡屠宰场等点位采集外环境标本共20份,送往乌市疾控中心开展检测,持续做好禽流感监测工作,防范人感染病例发生。
2.腹泻病监测工作。在2个腹泻病监测哨点采集标本186份进行检测,检出1份阳性标本,已按要求完成监测采样数任务。
3.新冠监测预警工作。对我区3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监测,2024年至今共计开展66次监测。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开展各类应急处置演练7场,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4场,参加454人次。
6.传染病流调、监测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加强了对猴痘、猩红热等疾病监测。
二、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1.7岁以下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卡介苗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疫苗接种率均已达指标要求。
2.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工作。“家门口”的办证点共14个,分散式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工作,推动证件办理——疫苗接种一站式服务。产房新建证97本,各接种门诊补发本218本,共计326本。
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达100%,需补种儿童人数989人,实际补种人数972人,补种率为98.28%。无补证儿童。
4.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开展“4·25”儿童预防接种日、“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页7000余份,悬挂横幅2条,张贴宣传海报100张,发放宣传品1100套,制作新媒体宣传信息3条。
5.常规工作。一是开展规范化门诊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开展疫苗相应传染病监测点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强化疫苗冷链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了疫苗的可追溯源,保证了疫苗储存安全性。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结合我区实际,已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培训工作。完成24次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为主。
2.应急演练。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及排除隐患的效率,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应急指挥、协调、快速反应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应急处置演练7场,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风险评估报告。为了及时发现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每周、月撰写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报告,按月开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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