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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4-09-26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2024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内容,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月起,每月均辖区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及校园食堂等餐饮食品开展抽检工作20248-9月共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6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监督抽检学校食堂餐饮食品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开展西梅专项抽检3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1-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餐饮具洗涤剂残留超标以及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街1655B1-8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夏氏海鲜批发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凤凰城小区412号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心农场果蔬店销售的生姜,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具洗涤剂残留超标问题

1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湖片区管委会西泉街1313号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童玲第五幼儿园使用的复用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博湖路551号进取楼食堂12楼的乌鲁木齐市第136中学第一食堂使用的复用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路北路西一巷201的乌鲁木齐幼教集团经开区德泽园幼儿园使用的复用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问题

1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区工业大道8869号新疆中泰高级技工学校的新疆中泰高级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经营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在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8-9月抽样)

2.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8-9月抽样)

3.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学校食堂8月抽样)

4.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学校食堂8月抽样)

5.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9月西梅专项)

6.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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