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财监〔2022〕3号)要求,为推动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全区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区财政局结合实际,确定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科学技术局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联系人:寇尧 联系电话:3766066)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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