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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0

17:43

来源:

经开区(头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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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乌环委办202435乌鲁木齐市自2024121914时启动重污染黄色预警我区2024121914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3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5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街道等部门分别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6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

所有涉气企业执行当年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降低装载量/装载频次、停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等措施。

2移动源减排措施

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停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

3扬尘源减排措施

绕城高速合围范围内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砖厂、砂石场、白灰场及其它露天开采矿山停止露天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度。

4综合减排措施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垃圾;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

本预警发布实施后,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实施具体预警措施,直到空气质量好转发布解除预警为止。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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