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7/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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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行为: 擅自从事个体经营的无照经营者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在场外(店外)随意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流动经营,违反《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视情节轻重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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