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2020〕9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0〕83号)等文件),我区按照上级要求从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1.推进“五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一是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格式、内容、质量均按照国办公开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撰写,报告的内容、质量主要围绕2019年年度工作总结,对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以数据表格的形式进行汇报。二是在门户网站更新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要求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各组成部门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职能类、文件决策类、人事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政务信息,并同步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受理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调查和处理工作。三是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告知申请途径,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和行政复议5个方面具体要求,有效规范了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2020年共收到5起依申请信息公开,其中2起为乌鲁木齐市转办我区,均答复完毕。
2.严格落实会议开放制度。针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上报政府常务会或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20年经开区共召开15次政府常务会议,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行政决策,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相关代表参与研究讨论,目前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过规范会议开放制度,增强了政务工作透明度。
3.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工作。一是开展门户网站应用培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与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提供、发布政府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坚持“谁拟稿、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发布工作,由各部门确定一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人员(在编干部),与本单位信息发布账号实名绑定,并对本单位发布的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定期维护更新各部门所负责栏目的政务信息,同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不得在网站上发布涉密、敏感类信息,转载信息时需注明来源或出处。
4.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成立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为组长、各副主任(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分别于2018年、2019年组织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招商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33家机关单位66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专干开展政务公开法律讲座,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未组织相关培训。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逐步加大分值权重,以考核促落实,强化激励和问责。
5.摸清家底,实行事项清单化管理。因上级部门权限调整下放、部分单位职能调整,我区于2020年7月再次开展区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梳理范围从原区属25家单位扩大至包含垂管部门的共计35个职能部门,同时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增设责任事项依据和追责对象范围,在事项类别上增加公共服务类。各单位均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和废止,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划转等情况,对照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和我区实际进行调整。
6.着力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一是明确政策解读内容及范围,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的实施意见,以管委会(区政府)或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和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作为政策解读范围依据。二是针对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明确由区司法局统筹协调、文件起草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解读与宣传舆论引导有机衔接。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将该栏目设置调整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栏目分类,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7.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一是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对企业的各种处罚、双随机抽查的情况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进行公示。二是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应用面,鼓励和引导群众开展网上申报,逐步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办理全流程、全区域、全业务、全类型覆盖,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复杂登记事项时间均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其余事项全部当日办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领到营业执照,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从制度上保证了办事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5 | 0 | 12325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28 | 0 | 438 |
行政强制 | 54 | 0 | 2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00 | 4.7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 mm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3 | 0 | 5 | 4 | 0 | 0 | 2 | 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受疫情影响,当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稳就业保民生任务艰巨繁重,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关键靠宣传,日常工作中,偏向于通过传统形式宣传政策,如政府门户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深入企业面对面解读政策有所欠缺。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了解到企业对各类就业优惠政策的知晓率不高,造成就业工作被动不好开展。
(二)政务服务大厅部分窗口人员和呼叫中心对群众和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窗口人员对其负责的相关业务不熟悉,呼叫中心对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不能及时作出解答。
(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不到位,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内容粗糙,出现服务事项覆盖不全、服务流程不优、服务指南不清的问题。
(四)工作重心发生偏移,今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各单位的主要工作均以疫情防控为主,我区作为基层政府,下辖14个片区管委会、高铁站、长途汽车站,防疫压力大,相关工作人员被抽调防控一线,导致部分工作进展缓慢。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我区将改进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区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注重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全面推进好差评系统应用,加强指导督促,优化完善“好差评”制度,通过评价、回访、解决、反馈闭环管理,做到办件实时监管、实时考核,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好评率。
(三)对已经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管好清单,用好清单。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监督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
(四)始终坚持疫情防控不动摇,本职工作不懈怠,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证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对业务工作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统筹兼顾,多举措实现防疫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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